灵石县聚益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
编辑:2022-10-25 16:44:47
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
单位名称:灵石县聚益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灵石县翠峰镇延安村
行业类别: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
生产经营场所地址:灵石县翠峰镇延安村东北30m处
组织机构代码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1407293957575172
法定代表人:吴振轩
技术负责人:赵文祖
固定电话:13593108000
移动电话:13593108000
申请日期:2018年08月15日
一、排污单位基本情况
表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
是否需整改 | 否 | 许可证管理类别 | 重点管理 |
单位名称 | 灵石县聚益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| 注册地址 | 灵石县翠峰镇延安村 |
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| 灵石县翠峰镇延安村 | 邮政编码(1) | 031300 |
行业类别 |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10 | 是否投产(2) | 否 |
投产日期(3) | - | ||
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度(4) | 111°48′34.848″ | 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纬度(5) | 36°52′55.416″ |
组织机构代码 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407293957575172 | |
技术负责人 | 吴振轩 | 联系电话 | |
所在地是否属于大气重点控制区(6) | 否 | 所在地是否属于总磷总氮控制区(7) | 否 |
是否位于工业园区 | 否 | 所属工业园区名称 | |
是否有环评审批意见(8) | 是 |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(备案编号) | 灵环管涵【2010】4号 |
是否有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(9) | 否 | 认定或备案文件文号 | |
是否有主要污染物总量分配计划文件(10) | 否 | 总量分配计划文件文号 |
二、产排污环节及污染治理设施
1、废气
本项目采用液压剪剪断,车身等采用等离子切割机进行切割。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剪切、压块过程产生的粉尘、等离子切割机产生的切割粉尘、报废汽车残留汽油、齿轮油等废液收集及氟利昂等收集过程中挥发的非甲烷总烃。
(1)剪切、压块过程产生的粉尘
剪断、压块过程由于机械作用使依附在加工物料表面的灰尘、铁锈等脱离逸新到空气中产生粉尘,其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。剪断、压块工段产生的粉尘较少,均于车间内部操作,车间高6m,顶部等间距设5部轴流屋顶风机,剪切压块过程产生的粉尘由车间顶部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。
(2)切割烟尘(颗粒物)
切割工艺以人工拆解为主,辅助切剂工具为气制机等,本项目只针对车身及废钢材小范围切制,本项目切制工段均于车间内部操作,高6m,顶部等间距设5部轴流屋项风机,经室内空气稀释后经车间项部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。
(3)非甲烷总烃
主要为制冷剂挥发的少量氟利昂及报废汽车汽油、齿轮油等废液收集过程中散发出的废气,以无组织形式散落在车间内,其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。部分车辆的制冷剂中有氟利昂,但这些车辆所占的比例小。在正式拆解前,用专用的汽车制冷剂收集器收集,遇到含有氟利昂的制冷剂时,操作过程中会有氟利昂泄露到空气中,但数量极少。 本项目废油液产生量约为60t/a,制冷剂产生量约为12t/a,抽取过程中挥发的非甲烷总烃量按0.5%计,则非甲烷总烃挥发量为0.36t/a,将油液抽取及拆油箱等有非甲烷总烃挥发的岗位固定,在上方设集气罩,统一由引风管引入活性炭吸附塔净化处理。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。
2、废水
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来自拆解车间地面冲洗水、办公生活污水。
(1)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
为保证拆解车间清洁,公司每个月将对车间进行清洗。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由车间内排水系统收集后流至车间内收集池,泵入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地面冲洗。
(2)生活污水
本项目劳动定员40人,不设食堂、洗浴,厕所为旱厕,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污水,水质相对简单,水量少,排入沉淀池,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洒水、绿化用水。采暖季排入早厕。
3、噪声
本项噪声主要产生于拆解车间,主要的噪声设备及防治措施有车间全封闭、厂房敏感方向(西侧)尽量不设窗;对设备采取减震措施;高噪声设施尽量布置在厂房东侧。
项目产生的噪声源均为间断性声源,噪声的产生具有一定的突发性。项目实行一班工作制,产生噪声的时间段仅在白天。
4、固废
汽车拆解由于其行业特征的原因,产生大量的固体物质,其中大部分以目前的技术经济水平是可以利用的,少部分固体由于处理成本较高,目前回收利用不经济,还有少部分需要作为危险废物,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。报废车辆拆解后产生的除了可回收出售部分视为产品外,其它的均可现为固体废物,分别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。不可利用的碎玻璃、塑料等作为一般固废,危险废物有废油液、氟利昂等及废活性炭等。此外,还包括生活垃圾。其中,陶瓷、泡沫作为原料再利用,外售回收企业;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出售给尼龙织布回收企业;碎玻璃、橡胶、塑料等和生活垃圾在场内统一收集,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制定地点,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;制冷剂和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,在危废暂存间内独立存放,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置。
三、拟申请的许可事项
根据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》(HJ 942-2018)规定,排污许可证申请许可的项目有:有组织主要排放口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挥发性有机物等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;有组织一般排放口和无组织排放许可排放浓度;废水主要排放口化学需氧量、氨氮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,一般排放口许可排放浓度。
本项目废油处理区工段有一个废气有组织一般排放口,排放的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,申请许可排放浓度,执行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,许可排放浓度C非甲烷总烃=120mg/m3。
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申请许可排放浓度,执行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中标准要求,许可排放浓度C非甲烷总烃=4.0mg/m3(周界外浓度最高点),C颗粒物=1.0mg/m3(周界外浓度最高点)。
本项目废水不外排,因此不设置废水排放口,不需要申请废水排放许可。